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分别出台文件,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“安管人员”证书变更业务办理作出相关通知:
上一篇: 人民日报:“最低价中标”不改,谈什么工匠精神、中国制造!
下一篇: 包工头、劳务公司将告别历史舞台?!